朱建弟:适应新形势 创新监管理念
发布时间:2016-3-6 22:41阅读:455
朱建弟:适应新形势 创新监管理念
全国政协委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提交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提案指出,应创新监管理念与监管形式,适应注册制新形势。
朱建弟认为,我国资本市场实施注册制已呈临门一脚之势。实施注册制之后,资本市场的监管方式需要在监管的宽度和广度两个方面适应注册制带来的变化。
朱建弟提出,从监管的宽度来说,证券交易所需要建立若干个按照行业特征设置的审核办公室。而从广度上看,需要延长申报材料的公示时间,申报企业应首先进入柜台交易并在满足一定时间后才能公开上市。而两者结合可以增大申报企业造假被发现的概率,遏制申报企业造假冲动,也让投资者考察申报企业管理层经营能力能否经得起市场的考验,从而判断企业是否具备投资价值。同时也是对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考察。
朱建弟提出,创新监管处罚方式,建议建立处罚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各个监管机构,如证监会、银监会、司法部等相关人员以及经过挑选合格的中介机构等,共同组成处罚咨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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