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处罚令宏磊股份的处境更雪上加霜
发布时间:2016-1-22 20:02阅读:1142
2015年8月,宏磊股份及相关高管因虚假重组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此前的2014年11月,宏磊股份及相关董监高被浙江证监局立案处罚,涉及原因包括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等。在此次处罚中,戚建萍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而离任董事长、总经理。
从2015年年中开始,戚建萍家族开始逐步减持手中所持股份。
2015年5月29日,戚建萍之女金敏燕将所持的1156万股转让给自然人陈海昌,占总股本的5.27%。转让价格为每股16元,转让价款总计1.8亿元。
2015年11月,宏磊股份停牌,并公告控股股东拟股权转让并筹划资产重组事项。若戚建萍及一致行动人此次协议转让顺利进行,那么其在2011年底宏磊股份上市时所持有的64.6%股份将降至1.91%,转让金额总计逾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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