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台减持新规
发布时间:2016-1-8 09:03阅读:691
在A股本周第二次触发熔断机制提前收市后,证监会昨日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简称《减持规定》),自2016年1月9日起施行。证监会指出,《减持规定》出台后将不会出现“减持潮”,引发市场大幅下跌的说法没有根据,也不意味着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等“国家队”即将退出。
目前,证监会发布的《18号文》已近到期。为实现监管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市场自我调节作用,证监会制定了《减持规定》,自2016年1月9日起施行。
为既避免《18号文》到期后出现减持高峰,稳定市场预期,又兼顾中长期供求平衡,满足大股东持股适度合理流动的需求,《减持规定》要求: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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