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股东涉嫌违规减持 或面临监管部门重罚
发布时间:2015-12-15 10:31阅读:525
周一晚间,天宸股份(600620)公告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仲盛虹桥通知,其一致行动人成元投资误操作卖出公司5万股。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注意到,成元投资刚在12月11日增持了100.01万股,此举构成了短线交易。而证监会在7月8日公告要求大股东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得违反规定减持股份,否则将严肃处理,并已对美盈森等公司股东违规减持行为给予了天价处罚。因此,成元投资后续不排除遭到证监会重罚。
公司称短线交易系误操作
天宸股份还表示,根据《证券法》第47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故成元投资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将归还给公司所有。 “2015年12月14日,在成元投资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的误操作,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卖出了公司股份5万股,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经自查,上述交易未在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等事宜的敏感期内,属于误操作而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并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天宸股份在公告中表示。
“仲盛虹桥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元投资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因本次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天宸股份称,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当日,天宸股份还公告称,12月14日,仲盛虹桥由其关联公司成元投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54.94万股,约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2%。而在12月11日,成元投资增持了100.01万股。
证监会重罚违规减持
“以后应该规定凡是误操作的,当天必须买回同等值的股票,不能事后发公告敷衍了事,把股民当猴耍,另一角度想,也许是故意操作的,这类事情,证监会必须严惩。”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注意到,投资者对成元投资违规减持的行为议论纷纷。有投资者还表示:“我觉得股东要对误操作卖出打压股价,造成小股东资产减少的事实进行补偿,而不是将收益归公司所有。”
而在今年7月8日,证监会发布维稳公告称:“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证监会还在维稳公告中明确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减持自家公司股份的,将给予严肃处理。”上述维稳公告到期日为今年1月8日,成元投资此次减持仍在维稳期内。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证监会明显加大了对违规减持的惩罚力度。今年10月上旬,证监会首次对11宗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案件进行集中听证。而违规减持罚单的纪录也不断被刷新。11月10日,美盈森披露,其违规减持股东将被证监会合计处以3040万元的天价罚款。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