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进入“施工”阶段
发布时间:2015-12-12 23:23阅读:434
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批复同意重庆市、广东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并要求进一步细化试点方案。售电侧改革起航,标志着以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为主、多模式探索的改革试点格局已经初步建立。
《关于同意重庆市广东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细化试点方案、完善配套细则、突出工作重点,规范售电侧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机制,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健全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与风险防范,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为推进全国面上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由于“售电侧改革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情况复杂”,发改委要求,试点地区在试点中应坚持市场定价、平等竞争和节能减排三大原则,避免人为降低电价,按规定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不得借机变相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华电集团企法部主任陈宗法表示,试点首先是因为地方有积极性,上述两省份早就上报了售电侧改革试点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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