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垦改革期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发布时间:2015-12-8 14:38阅读:445
历史产物
农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承担国家使命而建立的,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援国家建设、维护边疆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不过,特殊的农垦系统也被诟病为“四不像”(不像工会、企业、政府、部队)。
杨绍品说,长期以来,农垦兼有区域性、经济性和社会性的特征,在新时期,农垦改革发展的方向,就是要政企分开、社企分开。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把农垦建设成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集团。
《意见》是24年来中央关于农垦工作发的第一个文件。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杨绍品说,就是农垦改革难度比较大,其中一个就是农场办社会的问题。
他解释,中国288个边境农场,肯定要同时建社会事业,科教文卫体,水电路气房都要建设。这样为支持农垦事业发展和带动周边地区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2年开始,国家启动了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杨绍品介绍,目前,农垦办的公检法移交已经基本完成,基础教育和卫生机构现在大部分已经移交。但国有农场具有区域性特征,与其他工商企业不同,因此社会职能往往是分而不离,短期内难以采取一种简单的切割办法全部移交出去。
渐进式改革
《意见》提到,要继续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在改革过渡期内,整建制实行集团化改革的垦区可保留省级农垦管理机构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同时要尽快过渡到集团化企业管理。改革过渡期后,不再加挂省级农垦管理机构牌子。
杨绍品说,政企分开、社企分开是改革方向。保留管理机构的牌子,是因为农垦改革是个渐进的过程,在一定的时期仍然需要强有力的农垦管理体系作保障。简单地摘掉行政牌子,不利于垦区生产力的发展和垦区稳定。而且,从农垦改革实践来看,发展势头好的、对国家贡献大的垦区都是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形式。
农垦改革具体路径主要有三点:一是要全力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二是要打造现代农业的企业集团;三是大力推进资源要素的有效配置。
《意见》提出,改革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坚持社企分开的方向,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的属地化。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统一管理。
同时考虑到农垦的实际情况,对远离中心城镇的、不具备社会职能移交条件的国有农场,探索推进办社会职能内部公开、管办分离,地方政府可采取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赋予相应管理权限和提供公共服务。
杨绍品说,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最根本是理顺农场的政企和社企关系,将属于政府职能的事情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纳入之后才可以把农场的社会职能分离出去,使农场真正放下包袱,提高市场竞争力,确保经济和社会职能按照各自规律高效运行、互相协调、互相促进,这样利于农场更好地发展,也促进农场的社会事业更好地发展。
杨绍品说,今后对国有农场区域内的属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事业,要由地方政府切实地履行责任,可以由政府直接设立机构提供服务,也可以由政府采取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的方式,授予农场相应的管理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不能出现农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落空的问题。要破立同步,而且立在前、破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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