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油品业务 锦州港委托第三大股东经营
发布时间:2014-3-12 21:31阅读:619
3月12日晚间,锦州港(600190)发布公告,公司拟以油码头以外的油品业务资产及5亿元现金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锦港国贸”),委托公司第三大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运营,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之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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