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 皖江物流监事辞职
发布时间:2015-11-24 11:23阅读:645
昨日皖江物流公告,监事艾强因个人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而在此前一个交易日,皖江物流刚公告艾强在公司三季报发布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监事艾强三季报发布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
而皖江物流于10月30日披露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监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相关规定。 根据皖江物流公告,艾强于今年10月20日操作股票账户买入了皖江物流股票,共计成交10万股,成交均价6.156元/股,成交金额61.56万元。10月21日,艾强又操作股票账户合计卖出皖江物流股票10万股,成交均价6.15元/股,合计卖出金额61.5万元。艾强短线交易未获利,还亏了600元。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在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将上缴公司,监管层也会给予监管措施,或交易所警示。“但处罚一般只是象征意义,也并未有规定要辞职,他的离职可能是为正在进行的重组让路。”许峰说道。
两年虚增利润4.9亿
截至昨日,皖江物流未有公告表明监管层对艾强的行为作出了处罚。但就在11月20日,皖江物流因2012年、2013年年报虚增销售收入超过91亿元,导致相关财务数据严重失实,上证所决定对皖江物流时任全体董、监、高予以公开谴责,艾强时任监事职务。
根据上证所调查发现,皖江物流2012年虚增收入45.51亿元,占2012年年报收入的14.05%,虚增利润2.56亿元,占2012年年报利润总额的51.36%;2013年虚增收入46.04亿元,占2013年年报收入的13.48%,虚增利润2.34亿元,占2013年年报利润总额的64.64%。除财务数据造假外,2011年至2014年期间,皖江物流及其子公司也多次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