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立案调查广州穗富违规减持行为
发布时间:2015-11-20 17:26阅读:613
2015年7月8日,证监会发布18号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6个月内不能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今年9月8日,同大股份公告,广州穗富于9月通过信托产品以集中竞价方式陆续减持74万余元,合计比例达到1.67%。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0日在例行发布会上指出,经过核查,同大股份的公司公告内容属实,广州穗富违反了18号文。7月10日广州穗富承诺不减持,所以其减持行为也违背了自身承诺。
现在证监会拟对广州穗富违规减持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并立案调查,同时对其违反承诺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基金业协会也打算对广州穗富做出自律监管措施。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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