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IPO征求意见稿扫瞄:投资者缴款不足七成可中止发行
发布时间:2015-11-18 08:41阅读:391
随着新股发行的改革,第九次IPO暂停后宣布重启。
但是,新规的诸多细节尚待明确,这不,证监会日前就下发了承销发行相关修订的征求意见稿。
在征求意见稿中,证监会首次明确了直接定价发行只针对网上投资者,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首发规模70%的可中止发行,并对老股转让发行等做了进一步细化约定。
直接定价发行全部给网上投资者
对比此次下发的征求意见稿和2014年3月颁布的相关管理办法,有两个最明显的变化:一个是再次明确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交付申购资金;二是规模不高于2000万股的IPO项目发行直接网上发行。
征求意见稿表示,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不仅如此,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明确:首发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的,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11月6日,证监会宣布,在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同时,重启新股发行。在完善新股发行环节,除了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外,另一个引人注目的变化就是“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一律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定价,直接向网上投资者定价发行,以简化程序,缩短发行周期,提高发行效率,降低中小企业发行成本”。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