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哪些情形会造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细则介绍!
发布时间:2024-7-24 13:43阅读:858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是指:
1、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2、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具体情形
欺诈发行
IPO欺诈发行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生效判决。
重组上市欺诈发行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或存托凭证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生效判决。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实际已触及财务类终止上市标准
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标准。
“绝对造假金额”“绝对造假比例”情形
| 适用于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 2020 至 2024 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 | ||
| 连续2年虚假记载项目 | 金额标准 | 比例标准 |
| 营业收入 | 合计在5亿元以上 | 超过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 |
| 利润总额 | 超过2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 | |
| 净利润 | 超过2年披露的年度净利润合计金额的50% | |
| 资产负债表 | 超过2年披露的年度期未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 |
| 适用于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 | ||
| 任一年度虚假记载项目 | 金额标准 | 比例标准 |
| 营业收入 | 达到2亿元以上 | 超过该年度披露的相应科目金额的30% |
| 利润总额 | ||
| 净利润 | ||
| 资产负债表 | 超过该年度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金额的30% |
| 连续2年虚假记载项目 | 金额标准 | 比例标准 |
| 营业收入 | 合计3亿元以上 | 超过2年披露的相应科目合计金额的20% |
| 利润总额 | ||
| 净利润 | ||
| 资产负债表 | 超过 2年披露的年度期未净资产合计金额的20% | |
| 上市公司同时触及两项及以上虚假记载行为的,遵循先触及先适用原则。 |
五大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
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具体情形包括:
1.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 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存在丧失继续生产经营法律资格的其他情形;
3.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程度,结合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类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上市地位的影响程度等情形,认为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应当终止上市的。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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