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券保证金比例的公告》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27 14:52阅读:430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优化融券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的要求,自2023年10月30日起,我司将对投资者融券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解读
各个券商本周末均会按照交易所最新通知精神修订上调融券保证金比例,通常会在本周五收盘后统一调整,下周一客户融券卖出将按照新的保证金比例执行。
一、不同板块的标的证券的融券保证金比例的控制指标。
(1)科创板证券、注册制创业板证券、核准制创业板证券、北交所证券以及相应板块存托凭证的标的证券融券保证金比例本次暂不做调整,其计算公式仍为:
注册制类证券、核准制创业板证券、北交所证券以及相应板块存托凭证的标的证券融券保证金比例 = 100% +(1-标的证券折算率)×0= 100%
解读
如果客户融券卖出标的归属上述板块类别,融券卖出保证金比例是100%,比如融券卖出688001,该标的归属科创版证券,委托价格30元,200股,则会检查当前可用保证金是否大于6000元(30*200*100%),如有便可融券卖出,同时扣减可用保证金6000元。
(2)除上述证券以外的其他标的证券(包括主板证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的融券保证金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主板证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标的证券融券保证金比例 = 80% +(1-标的证券折算率)×20%
解读
如果客户融券卖出标的归属上述板块类别,融券卖出保证金比例将与折算率挂钩,比如融券卖出60000,该标的归属主板证券,当前折算率是0.7,则其融券保证金比例为80%+(1-0.7)*20%=86%,委托价格7元,100股,则会检查当前可用保证金是否大于602元(7*100*86%),如有便可融券卖出,同时扣减可用保证金602元。
二、 投资者若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均为100%。
解读
如果客户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则所有标的的融券卖出保证金比例均是100%,比如融券卖出60000,委托价格7元,100股,则会检查当前可用保证金是否大于700元(7*100*100%),如有便可融券卖出,同时扣减可用保证金700元。
三、本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解读
前述新的融券保证金比例规定只针对下周一起新融券开仓的合约生效,客户在之前已经融券开仓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包括该合约后续申请展期)的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变。
本公司将同步修订《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措施》中的标的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计算公式。
请投资者关注融资融券交易的业务风险,树立理性投资观念。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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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