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红利税,先进先出原则
发布时间:2023-8-30 09:54阅读:386
投资者转让交割股票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投资者持股期限。除同天买卖交易算净卖出轧差外,个人转让股票时计算持股期限采用先进先出的原则,即证券账户中先取得的股票视为先转让。
根据财政部的财税 [2015] 101号文件要求,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必须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所以目前无法实现客户自行缴纳、解冻资金的需求。
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发放股利,称为派股息或 派息 ; 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东分发股票,红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现,又称为送红股或送股 ;另外,投资者还经常会遇到上市公司 转增股本 的情况,转增股本与分红有所区别,分红是将未分配利润 ,在扣除 公积金 等项费用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而转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种送股形式,它是从公积金中提取的,将上市公司历年滚存的利润及溢价发行新股的收益通过送股的形式加以实现,两者的出处有所不同,另外两者在纳税上也有所区别,但在实际操作中,送红股与转增股本的效果是大体相同的。
配股也是投资者经常会遇到的情况,配股与送股转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种利润的分配式,是投资者对公司再投资 的过程。配股是指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 吸收资金 而向公司股东有偿按比例配售一定数额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红,而是一种 筹资方式 ,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发行,公司股东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购买所配的股票。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