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注册制交易新规?
发布时间:2023-4-11 17:33阅读:715
1、涨跌幅限制
注册制主板新股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第六个交易日开始,每日涨跌幅限制是10%。
2、临时停牌规则
对于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成交价格比较当日开盘价格第一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甚至超过30%、60%的话,各停牌10分钟。
开市期间停牌的,可以选择继续申报,也可以选择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经接受的申报实施集合竞价。
停牌时间跨越14:57且必须在当日复牌的,在14:57复牌,并且对已经接受的申报实施复牌集合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3、申报价格变化
买入的申报价格低于(等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的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
卖出的申报价格高于(等于)卖出基准价格的0.98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的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
4、市价申报方式
沪市主板增加了两类申报方式,分别是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和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同时允许该申报方式用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
5、异常波动指标
沪市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上下12%的;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上100%、下50%的;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上200%、下70%的,属于异常波动。
深市主板ST 和*ST主板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上下12%的,属于异常波动。
6、申报数量要求
沪市将申报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从“不得低于1万股”下调至“不得低于1000股”;深市也对单笔申报数量限制进行了调整,将单笔最低申报数量全面调低至1000股,单笔最大申报数量全面调高至1000万股。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