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上市公司连一百万都还不起?稀罕事
发布时间:2015-9-6 12:02阅读:711
公司于近日收到塔城地区中院下发的(2015)塔中民破重(预)字第001号的《通知书》,《通知书》主要内容为:2015年8月28日,江苏中立信律师事务所以我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塔城地区中院申请我公司重整。我公司对申请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应付其代理费款项共计人民币1,000,000元,公司至今未清偿上述款项。
十进宫:堂堂一个上市公司,岂连一百万都偿还不起
?真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明摆着是在演双簧
。话说回来,公司办事的速度倒是值得赞一声的,看
来是有备而来。至于今后是否让渡,特别是大比例让
渡,只能是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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