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特有风险
发布时间:2015-9-2 09:47阅读:657
特有的风险
除了金融衍生产品的一般性风险外,由于标的物自身的特点和合约设计过程中的特殊性,股指期货还具有一些特定的风险。
1.基差风险
基差是某一特定地点某种商品的现货价格与同种商品的某一特定期货合约价格之间的价差。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
2.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
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是指类似的合约品种,如日经225种股指期货和东京证券股指期货,在相同因素的影响下,价格变动不同。表现为两种情况:
1〉是价格变动的方向相反。
2〉是价格变动的幅度不同。类似合约品种的价格,在相同因素作用下变动幅度上的差异,也构成了合约品种差异的风险。
3.标的物风险
股指期货的标的物是市场上各种股票的价格总体水平,由于标的物设计的特殊性,是其特定风险无法完全锁定的原因。从套期保值的技术角度来看,商品期货、利率期货和外汇期货的套期保值者,都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通过建立现货与期货合约数量上的一致性、交易方向上的相反性来彻底锁定风险。而股指期货由于标的物的特殊性,使现货和期货合约数量上的一致仅具有理论上的意义,而不具有现实操作性。因为,股票指数设计中的综合性,以及设计中权重因素的考虑,使得在股票现货组合中,当股票品种和权数完全与指数一致时,才能真正做到完全锁定风险,而这在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几乎是零。因此,股指期货标的物的特殊性,使完全意义上的期货与现货间的套期保值成为不可能,因而风险将一直存在。
4.交割制度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完成清算。相对于其他结合实物交割进行清算的金融衍生产品而言,存在更大的交割制度风险。如在利率期货交易中,符合规格的债券现货,无论如何也可以满足一部分交割要求。股指期货则只能是百分之百的现金交割,而不可能以对应股票完成清算。
比是控制在4:1到20:1之间,因此您严格的将自己的杠杆比控制在这个区间就很大限度的控制住了自己的风险。
4.现金流风险
现金流风险实际上指的是当投资者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和维持股指期货持仓之保证金要求的风险。股指期货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对资金管理要求非常高。如果投资者满仓操作,就可能会经常面临追加保证金的问题,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5.连带风险
为投资者进行结算的结算会员或同一结算会员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中金所对该结算会员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投资者的资产可能因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失。
期货公司有权执行强制平仓或减仓。
若套利者资金调度不当,可能迫使指数期货套利部位提前解除,造成套利失败。因此,投资组合的套利时要保留一部分现金,以规避保证金追加的风险。
2.纯粹套利者与准套利者共同竞争的风险
套利者可依据是否持有现货指数区分为纯粹套利者和准套利者两种。准套利者本身已拥有现货部位,当套利机会出现时,不用在市场上建立现货头寸,支付的套利成本较小。而纯粹套利者则须在建立现货部位上付出比较高的套利成本。因此,纯粹套利者所面临的价格区间相对于准套利者来说更宽。这样,对于有准套利者参与的套利机会,纯粹套利者处于不利地位,获利难度较高。
3.流动性风险
套利者在买卖现货时若遇到现货涨停或跌停而无法当日买入或卖出时,则面临延迟至第二个交易日交易的价格波动风险。当两市流动性不一致时,同样的交易量会引起期、现价格变化程度不一致。所以应密切关注两市流动性差异以及控制仓位。
4.股利发放不确定性风险
指数期货套利区间的计算中涉及到上市公司现金股息,但由于我国股市中股利发放时间不确定,因此在计算套利区间时必须考虑股息发放时间。
5.变动成本
冲击成本和等待成本的准确估计比较困难,它不仅取决于套利资金量的大小,与交易当日市场流动性也有很大关系,变动成本的错误估计可能导致套利失败。
6.跟踪误差
由于在用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套利时完全复制沪深300指数比较困难,而且复制成本较高。在用沪深300指数的替代现货进行套利时,要注意两者在套利期间出现较大偏离的可能,如果在套利期间两者出现较大偏离就可能导致套利失败。
现货市场间套利有效性的下降,导致股指期货功能难以正常发挥。
金融期货市场的通行做法,结合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十多年的成功经验,还考虑用以下四项制度从制度上防范和控制金融期货的风险:(1)风险隔离的制度;(2)结算会员制度;(3)结算联保制度;(4)保证金监控制度
1、风险隔离制度
金融期货的经纪业务由期货公司专营,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必须通过参股或控股的期货公司进行,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介绍经纪商为投资者提供金融期货交易的辅助服务。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的期货业务和证券业务隔离,金融期货市场的风险和现货市场隔离。
2.结算会员制度
作为一项分散和减少风险的制度安排,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将分为交易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四类,按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会员对交易会员、交易会员对客户的顺序进行结算。通过提高结算会员的资格标准,使得实力雄厚的机构成为结算会员,从而达到分层逐级控制和承担风险的目的。
3.结算联保制度
交易所的结算会员必须缴纳结算担保金,作为应对结算会员违约的共同担保资金从而建立化解风险的缓冲区,进一步强化市场整体抗风险能力,为市场平稳运作提供保障。
4.保证金监控制度
期货保证金存管的安全性是期货市场持续发展的基石。证监会按照安全优先、兼顾效率的总体原则,建立了新的保证金安全存管系统,成立了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来具体运营。金融期货业务由期货公司专营后,金融期货保证金将纳入安全存管的监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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