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发布时间:2023-1-9 16:51阅读:2188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股票市场也有股票交易规则。投资者在进行股票交易时,必须掌握一些股票交易规则,这对投资者帮助非常大,只有掌握了股票交易规则,在进行股票交易时才能取得不错的收益。下面总结的一些股票交易规则
两大交易原则
证券交易通常都必须遵循价格优先原则和时间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较高的买入申报优先于价格较低的买入申报,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原则
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即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那怎么才能时间优先 ?对于想开交易通道服务的投资者,可以关注,
十大交易规则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的主要的交易规则有:
交易时间
沪、深证券交易所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9:30~11:30、13:00~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9:30~11:30、13:00~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
14:57~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大宗交易时间延长至15:30。
交易单位
沪、深证券交易所规定,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基金、权证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基金、权证时,余额不足100股(份)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股票、基金、权证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份)。
证券交易的计价单位和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A股、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基金、权证交易为0.001元人民币。
报价方式
沪、深证券交易所采用电脑报价方式,接受会员的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
价格决定
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竞价交易采取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方式。
涨跌幅限制
沪、深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
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
交易所对上市证券实行挂牌交易。证券市期届满或依法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交易所终止其上市交易,并予以摘牌。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交易所可以决定停牌,直至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 予以复牌。交易所可以对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的证券实施特别停牌并予以公告,相关当事人应按照交易所的要求提交书面报告。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