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如何交易②
发布时间:2022-9-21 10:15阅读: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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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匹配成交的有效报价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上市首日:可转债采用匹配成交方式的,其上市后的首个交易日,集合匹配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连续匹配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非上市首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与涨跌幅限制范围一致,即在前收盘价的上下20%范围内确定。
二、可转债的交易异常波动是如何规定的?
可转债匹配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交易异常波动:
(1)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
(2)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可转债匹配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异常波动,交易所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
(1)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
(2)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
(3)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4)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三、可转债临时停牌是如何规定的?
可转债上市后的首个交易日内,匹配成交出现下列情形的,交易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1)盘中成交价格较发行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者超过20%的,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
(2)盘中成交价格较发行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者超过30%的,临时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
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