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相关名词解释
发布时间:2022-6-1 09:23阅读:1405
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是指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的、专用于存放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资金账户。
客户信用资金账户
客户信用资金账户是客户按三方存管业务有关规定在经证券公司认可的商业银行开立的实名资金账户,即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明细数据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是证券公司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是指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专门用于记载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账户。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是指客户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明细数据的实名证券账户,是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客户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与其普通证券账户的开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一致。
客户信用资金台账
客户信用资金台账是指证券公司按三方存管业务有关规定为客户开立的客户证券资金台账,即用于记录客户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证券公司通过该账户对客户发起的证券交易及资金取款等行为进行资金校验与前端控制。该账户与客户在商业银行开立的信用资金账户建立一一对应关系。
融资标的证券
融资标的证券是指证券公司根据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在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内确定并公布的可供客户融(借)入资金并买入的证券。
融券标的证券
融券标的证券是指证券公司根据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在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内确定并公布可供客户融(借)入并卖出的证券。
保证金
保证金指客户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按证券公司规定比例向证券公司交付的资金或证券。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经证券公司认可的可用于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上述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以其证券市值或净值按证券公司规定的相应折算率进行折算。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及折算率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是指证券公司在交易所认可的可以充抵保证金的证券范围内确定并公布的向客户融资、融券时,客户可以用来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上述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在计算其充抵的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其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一定比例进行折算,该折算比例称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简称折算率。
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融券卖出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具体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可用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其中,∑[(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中的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担保物
担保物是指客户提供的、存放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用于担保其对证券公司所负融资融券债务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融资或融券时提供的保证金、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资金、信用账户内所有资金和证券所产生的孳息(含信用账户内所有证券派发的权益、行使权益的结果)等,即客户信用账户中记载的所有资产,其中客户信用账户中记载的所有证券又称“担保证券”。
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是指证券公司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市场变化及证券公司财务安排等因素,授予客户融入资金或融出证券市值的最大金额。;融资或融券授信额度必须低于证券公司对单个投资者的融资或融券规模上限。
维持担保比例
维持担保比例指客户信用账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客户融资融券的维持担保比例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出现被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被暂停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被换股吸收合并等特殊情形或者因申购新股、配股配债、权益处理等产生尚未到账的在途证券,证券公司在计算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时,可按证券公司规定的公允价格或其他定价方式计算其市值。
强制平仓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