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毛尖”拟更名“茅台”,资本市场岂容随意“碰瓷”
发布时间:2021-2-18 16:18阅读:299
2月16日,正是牛年迎财神的日子。就在这天晚上,港股信阳毛尖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建议将该公司英文名称由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更改为中国国龙茅台有限公司。消息发出仅一个小时,就上了微博热搜。对于更名理由,董事会披露,将更能反映公司业务现况及发展方向,并相信新名称有利于业务发展,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最佳利益。
原经营石油化工转行为茶叶等业务经营的毛尖集团,业务板块中的确有酒类销售业务,2020年酒类营收为0.69亿元,约占全年营收的30%。通过公司更名,跟市值超三万亿、一瓶难求的茅台拉上“关系”,可能就能借助茅台的名牌效应,更好地拓展酒类市场。
这算盘固然打得好,但企业名称岂是可以随便变更的?哪能茅台在酒业中牌子最响,经营酒业就起名茅台公司?冰箱业中海尔最好,进军冰箱业就起名海尔公司?即便是没多少文化的小商小贩也知道,给企业起名称或商号是不能随便起、任意冒名的,怎么有着董事会和管理层、法务部等一众人等的上市公司,竟会没点起码常识呢?
查看一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这不仅包括,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完整企业名称,连简称、字号等容易引起混淆,引人误认为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任何混淆行为,都不得实施。茅台二字作为贵州茅台集团的简称和核心名称,加上其家喻户晓的品牌效应,别说与之同行的酒类企业使用这两个字会混淆视听,即便是茶叶、化工等与酒无关的企业使用该名称,也会让人产生联想,以为是该公司予以特许,有相关品质方面的保证。不是突出自己特征,而是在企业名称中冒用他人名称,根本就是非法的。作为上市公司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也难怪网友还以为是段子。
想必,茅台集团不会容许信阳毛尖如此更名,监管部门也不会不容许这种公然违法的更名企图得逞。1915年获万国博览会金奖、与贵州茅台一并享誉世界的信阳毛尖,被当事企业用于企业名称,曾引起过不少人的质疑。如今,这么好的名称也没被用好,又打起了茅台的主意。2020年3月,该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将公司名称更改为“新中国经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未能实施另欲更名“茅台”,恐怕也与监管部门加强了审核把关有关。
这家原经营石油化工的公司,频繁变更主营业务,频繁变更企业名称,肆无忌惮地“拉大旗”“傍名牌”,不仅是对市场监管的挑战,也是对公众智商的蔑视。无论如何,不能让这样的把戏再玩下去了。
(作者 吴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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