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姝威:严格控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套现
发布时间:2015-6-17 14:54阅读:524
最近有媒体报道,2015年5月上市公司高管的减持交易1167笔,涉及366家公司的775名高管,减持股份数量合计约9.46亿股,套现金额高达202亿元,约为4月份的三倍多,其中,161家中小板公司、106家创业板公司,分别占比44%和29%。6月份刚过半个月,上市公司高管减持市值已达1600亿元,与5月份合计将超过2014年全年。
2015年6月1日乐视网(股票代码:300104)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贾跃亭减持1751万股,交易均价68.50元,套现金额约12亿元(1,199,435,000元),6月3日贾廷跃又减持1773.03万股,套现金额约13亿元(1,300,162,899元),三天之内贾廷跃连续两次合计减持约3524万股(35,240,300),套现金额合计约25亿元(2,499,597,899元)。
2011年3月21日,汉王科技(股票代码:002362)9名现任高管集体在当天合计减持了120万股股票。此后,汉王科技的经营业绩下滑,股价暴跌。
如果上市公司经济状况良好,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不会减持股票,每年的股票分红足以让他们拥有足够的现金。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肩负着为广大投资者创造利润的重任。如果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连续大幅度减持股票,套现,我们只能判断:公司的持续经营状况出现了问题。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减持套现将对投资者造成很大的风险。证监会应该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减持套现,应该规定: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减持套现必须提前一个月公示,公示一个月后,才能减持套现。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投资者可以判断自己是否应该减持该公司股票。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