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不力
发布时间:2015-6-16 15:59阅读:690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存款纠纷事件,其中暴露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员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银监会正依法对责任银行进行立案查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当事人和责任人,为全行业重敲警钟,确保客户合法权益和银行业合规经营。同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全面风险排查,梳理业务流程,深查严纠管理漏洞。为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运营,特别是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银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 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20条,分别从制度顶层设计、重点环节防控、客户服务管理、危机处置以及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严守业务管理、风险合规及审计监督“三道防线”,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开户、资金汇划、对账、印章凭证管理及账户监控等五个柜面业务关键环节,提出明确具体的监管要求。同时《通知》要求,对前期出现较多消费纠纷的代销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集中上收代销业务审批权限,对代销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以及加强代销产品信息的公开公示等措施加强管理,特别强调要加强对客户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重点领域严密设防,更加强调过程管理和行为管理。一是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加强营业场所和员工行为的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近期要组织开展一次重点岗位员工行为专项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肃整改。二是加强技术防控,在营业网点现金区全面实施同步的录音录像,加快推进银行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销售的录音录像工作,记录业务办理的全过程,加强监控员工操作行为。
——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处置的程序公平、方式合理、结果公正。实行涉事机构所在一级分行和总行业务条线的双线查处及双线整改问责。在对风险事件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的同时,对管理不尽职、履职不到位的机构负责人和业务条线管理人员也要严格认定责任并严肃问责。对于性质严重、负面影响大的风险事件,要比照案件问责标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并建立内部举报核查制度。
——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服务和宣传。提示公众强化“五个警惕”,即警惕高息诱惑,警惕资金掮客,警惕他人代办,警惕附加承诺,警惕信息泄露,进一步提高公众资金和信息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