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对股票买卖申报委托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5-6-16 14:01阅读:1228
交易所对股票买卖申报委托的规定
交易所对于股票买卖申报有很多规定,例如有委托价格的形式,成交规则等,今天就股票买卖申报的形式和他家说说,希望可以帮助那些刚进行股票开户的新手。
从委托价格的限制形式看,可以将委托分为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市价委托是指客户向证券公司发出买卖某种股票的委托指令时,要求证券公司按股票交易所内当时的市场价格买进或卖出股票。市价委托的优点是:没有价格上的限制,证券公司执行委托指令比较容易,成交迅速且成交率高。市价委托的缺点是:只有在委托执行后才知道实际的执行价格。尽管场内交易员有义务以最有利的价格为客户买进或卖出股票,但成交价格有时会不尽如人意,尤其是当市场价格变动较快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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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委托是指客户要求证券公司在执行委托指令时,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比限定价格更有利的价格买卖股票,即必须以限价或低于限价买进股票,以限价或高于限价卖出股票。限价委托方式的优点是:股票可以以客户预期的价格或更有利的价格成交,有利于客户实现预期投资计划,谋求最大利益。但是,采用限价委托时,由于限价与市价之间可能有一定的距离,故必须等市价与限价一致时才有可能成交。此时,如果有市价委托出现,市价委托将优先成交。因此,限价委托成交速度慢,有时甚至无法成交。在股票价格变动较大时,客户采用限价委托容易坐失良机,遭受损失。
上海股票交易所和深圳股票交易所都规定,客户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的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股票。同时,股票交易所也接受会员的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不过,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在市价申报类型方面,上海股票交易所和深圳股票交易所不完全相同。
成交规则都是采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规则。进入系统的申报,较低的卖出价格会优先成交,较高的买入价格会优先成交。另外,价格相同的股票买卖申报,会根据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入系统的申报会优先成交。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