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最新开通要求?如何参与创业板?
发布时间:2020-4-29 09:47阅读:1455
4月27日新闻联播报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
投资者适当性方面,存量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基本保持不变。《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修订要点如下:
—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投资者需满足哪些条件?—
如果您是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存量投资者):
存量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受影响。存量普通投资者不必急于签署新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根据所在证券公司的通知,在注册制下创业板新股发行申购、交易前签署即可。
(注:普通投资者是指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下同。)
如果您是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新增投资者):
1.新增的个人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创业板交易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2.新增的普通投资者还应当以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提醒投资者注意:
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能否采用非现场方式签署风险揭示书,开通交易权限?
新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现阶段需要到现场办理,并以纸面方式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开通交易权限。
普通投资者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内容,充分了解创业板投资风险。同时,应当知晓《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创业板交易的所有风险。
此外,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充分知悉和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创业板交易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如何参与创业板投资?
证监会表示,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认购公募基金等产品的方式参与创业板投资。
事实上,创业板在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已积累不少经验,效果明显。
创业板启动之初,就施行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是境内资本市场首次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做出的探索和制度安排。
在市场各方的严格执行和努力下,“买者自负、卖者有责”、“将适当的产品提供给适当的投资者”等理念得到普及。
2018年数据显示,创业板投资者的投资经验相对丰富。超过9成账户交易经验满2年,远高于A股不到5成的比例。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较为审慎,仅3成深市A股有效账户开通了创业板交易权限。创业板市场中小散户占比显著低于深市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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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