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办致函各地:支持114项重大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20-4-13 15:06阅读:462
在这份函件中,还专门列出了正在实施和即将实施的114项重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清单,并要求对已开始复工复产的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物资和人员,尽可能恢复正常工程进度,努力达到原定计划目标;对尚未复工复产的项目,要抓紧筹备,尽快打通工程实施“堵点”,补上“断点”,尽快实现复工复产。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已组织对各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进行分析,按照有利于拉动市场投资,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满足民生需要的总体要求,梳理出正在实施和即将实施的114项重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清单,并就投资落实和工程进度情况与各地分别进行了核实。
截至2019年底,第一轮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3294项任务,已完成整改2226项,占比68%;2018年和2019年长江警示片披露3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4个,占比46%。
这位负责人介绍,本次梳理出的114项重大建设工程,计划总投资2515.4亿元,截至2019年底已完成投资1249.3亿元。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黑臭水体治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97个;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矿山、湿地、林地、受污染土地等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13个;企业新址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企业生产经营急需、急盼的工程项目4个。
这些项目既包括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整治、内蒙古自治区“一湖两海”治理、云南省洱海修复治理、陕西省秦岭修复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项目,也包括河南省内黄县陶瓷园区清洁燃气集中制气项目、广东省练江流域纺织印染企业集中入园工程等直接关系相关企业复工复产的建设项目,均为督察整改和长江警示片整改的重点任务。
目前,这些项目大多已开始复工准备、后续资金已落实,具备全面复工复产或加快推进建设的条件。这位负责人表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加强与地方沟通,做好情况调度分析,推动上述项目实现复工复产或加快工程进度,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