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预算绩效评价开始 PPP、政府投资基金在列
发布时间:2020-4-9 13:51阅读:347
4月9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部门评价通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财政评价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转移支付自评通知》),这也标志着财政部今年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启动。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政府绩效研究中心主任王泽彩认为,上述三个通知是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后贯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举措。2019年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部署,预算绩效评价职能调整到监督评价局,为贯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据财政部监督评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绩效评价聚焦推进改革发展、保障重点领域和加强薄弱环节等方面,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领域支出开展。评价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等投融资活动。此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也被纳入到此次评价范围。
据经济观察网了解,此次通知不是检查,而是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由各地监管局、预算评审中心以及第三方机构协作完成。
一位了解情况的人士告诉记者,其实上述通知的这些工作已经开始,评价的核心是对项目的评价,比如对投资基金,要评价一些产业基金,都是从项目开始。第三方的协作机构会做一些基础工作,比如财务,但是整体框架还是主管部门来定,大家关注的PPP绩效的评价会按照近日印发的PPP绩效评价办法。
在具体工作开展上,三个通知分别就评价工作职责分工和责任落实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其中,《部门评价通知》强调,中央部门要高度重视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切实履行部门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积极创新应急机制下的绩效评价工作方式,加强对本部门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的组织管理,有序有力有效推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财政评价通知》要求,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侧重政策性评价和全面评价,规范绩效评价程序,严格对照评价指标、标准开展,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公正。具体工作由财政部监督评价局牵头组织指导预算评审中心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开展。
《转移支付自评通知》明确,地方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是转移支付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严禁弄虚作假。对绩效自评结果和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地区,在下一年度分配资金时予以从严、从紧考虑,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追责问责。
王泽彩告诉记者三个通知明确了聚焦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绩效评价。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总体要求,今年预算绩效评价聚焦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等方面,特别是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支出开展,而且还覆盖了“四本预算”等政府性资金的评价,充分体现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力度、强度和速度有了较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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