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案例(三)宣传,宣传,还是宣传…

发布时间:2019-9-19 16:06阅读: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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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宣传有什么限制?
私募基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但向事先已了解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的“...
资深王经理 5083
私募基金宣传有什么限制?
您好这个肯定是有限制的,预祝投资顺利,账户长红
秦经理 1195
启牛现在宣传那个可靠吗?
您好 启牛主要是讲解理财基础知识,通过直播卖课程。不过缺少实操经验。如果想做理财这方面最好是在券商开一个户,这样后期客户经理一对一服务您,而且不花钱
资深顾问黄 1037
通过管理人网站、微信朋友圈等渠道推介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公开宣传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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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以来,湖北省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围绕 “诚信经营、你我共筑,合规用汇、金融相伴”主题,组织开展了多层面、深层次的诚信兴商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提升外汇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用汇意识,帮助社会大众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外汇市场氛围。  自律机制各成员单位采取“集中宣传+自主宣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形式探索宣传新思路,扩大宣传影响力;精心制作《一图看懂央行外汇局23条助企纾困措施》《一图读懂“汇率风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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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宣传月】“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弘业期货 今天 “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北京“HR公司” 性质:以虚拟理财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方式:以理财产品、投资项目为名,向不特定群众吸收资金 案情:2012年2月,被告人蒋某、董某共同成立HR银安公司。9月,两人又伙同被告人魏某共同成立HR普银公司。两公司自成立后,在朝阳区中青大厦、京广中心等地,通过组建销售团队,自行宣传或第三方推介的方式,借发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之名,以年回报率8%—15%、返本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2013年7月、9月,被告人李...
贾经理 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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