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官媒:自住房产权比例或动态调整
发布时间:2015-4-7 23:13阅读:712
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销售均价原则上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房低30%左右。购买自住房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在2014年初,北京官方明确说明了自住房为共有产权房。市场一般认为自住房的产权性质是“三七开”。即购房者占有70权益,政府占30%。
自2013年底推出至今,北京已经推出了数十个自住房项目,涉及数万套房源。不过,这些自住房项目的销售情况冷热不一,地端较好的异常抢手,而偏僻的自住房则销售相对困难。
《北京日报》的报道称,从有关部门获悉,现在北京市已经计划启动一套名为“共有产权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将在操作层面确保公平,满足自住和改善型需求,同时抑制在自住房购买、持有和再次销售环节的投机需求。
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如果这一地块未来自住房的售价仍旧可能会被提前公布出来。但是政府和购房人各自持有的比例,则会等到销售时再确定。
这也就是说,如果有一宗好地块上配建了自住房,老百姓仍旧可以用买得起的价格来买房,只是可能减少了共有产权的比例;而如果新城中一宗自住房项目的售价相对偏高,其在可能会确定让老百姓持有80%、甚至90%的产权比例。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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