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手”变“伙伴”,效益翻两番
发布时间:2013-11-21 12:01阅读:562
有这样一则寓言:一个人开了一家小超市,生意还算过得去。后来他的旁边又开了一家同样的小店,由于对方比他更会经营,结果没用半年的时间就把他挤垮了,不但过去赚的钱全赔了进去,而且欠了一屁股债。他对这个让他破产的对手恨之入骨,可他又没有别的办法,饥寒交迫之际他只好求助上帝。上帝说,我可以答应你两个要求,但第二个要求的前提是你最仇恨的人会得到你要求的两倍的东西。在经过一番认真考虑之后,他答应了。他的第一个要求是:给我一箱金银财宝;第二个要求是:把我打个半死!
仇人被打死他自然幸灾乐祸,可是他自己在被打得半死之后,由于伤到了身体要害,几天以后也丢下金银财宝,不治而亡。
中国有句老话叫“同行是冤家”。这个寓言说明的道理是,当你千方百计欲置冤家于死地的时候,自己往往也不会得到好结果,弄不好就成了寓言中这样的结局。所以,如何处理与竞争对手的关系,对广大经营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在山东济南市的一条街上有三家同样的服装店。一开始他们也像这位一心想把对手置于死地的人一样,采取竞相压价、造谣诽谤等“小动作”来排挤对方,恨不能让对手赶快关门倒闭。可是后来,消费者见他们互相诋毁,商品价格也非常离谱,便对他们的信誉和商品质量产生怀疑,结果最后谁的生意都做不成。三家店铺日渐冷落,经营惨淡。
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三个店主坐在了一起。他们都意识到了经营滑坡的原因,经过一番坦诚协商,三家签订了《友好经营协议》。首先,他们按照“不坑消费者,自己有盈利”原则,达成了相同商品实行统一零售价的“价格同盟”。因为如今精明的消费者购物时很少有转一个店就掏腰包的,最起码要“货比三家”。这样,消费者从第一家店出来,一直走到第三家店,结果发现商品的价格是一样的,消费者便认为自己“不会花冤枉钱”,而从其中任意一家购物,单从店铺相隔的距离来说,消费者选择三家的概率是一样的。
在进货、促销等方面,他们也按照《协议》进行了密切合作:三家店“集体采购”减少了进货成本;清仓处理、节日促销,他们共同举行宣传和策划,扩大了声势,提高了营销效果……时间一长,顾客们都知道在这条街上有三家价格公道、经营规范的服装店。友好合作使三家店的商业信誉越来越好,经营效益较合作之前也翻了两番。
三家店铺和气生财、实现“三赢”向人们揭示了一个商品经济条件下经商的道理:你想排挤别人的时候,有可能也排挤了自己;而你尽力去与别人合作、帮助别人的时候,实际上也帮助了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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