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发文鼓励保险公司外资等参与市场化债转股
发布时间:2018-11-20 16:09阅读:494
为有效动员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推动市场化债转股扩量提质,11月19日,发改委、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鼓励保险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外资等各类机构依法依规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通知》明确,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门实施机构从事市场化债转股,允许保险业实施机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允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独立开展或与其他机构联合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资金募集和使用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支持外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允许外资依法依规投资入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什么叫做债转股?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的利弊?
利率市场化的含义是什么?
债转股是什么?债转股的影响都有哪些啊?
-
2026银行「开门红」理财 & 券商【新客理财】最新信息大合集
2025-12-08 09:43
-
倒计时一个月!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操作?
2025-12-08 09:43
-
美联储年内最后一次降息,不同资产将怎么变?
2025-12-08 09:43


问一问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