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将入市!
发布时间:2018-11-8 11:06阅读:656
11月5日,民政部发布《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慈善组织在满足一定要求后,可以开展三类投资活动——即可以购买资管产品、进行股权投资或者委托机构投资。
《办法》同时明确,慈善组织不可直接买股票,也不能直接购买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办法》已于10月25日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不过,与国外相比,我国慈善组织无论是投资规模,还是投资能力尚有不小差距。目前,资金来源长期依赖捐赠人的捐赠,投资意识相对滞后,存在资金利用率低、投资渠道狭窄、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但是,好的方面是,慈善组织的资金规模仍保持着快速增长趋势,能够参与投资的规模和发展前景均被市场看好。
《办法》的正式出台,也意味着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券商、信托等金融机构将迎来业务开发的新机遇。
慈善组织可开展三类投资,不可直接买股票
自去年12月,民政部发布《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来,业界都在等待《办法》的正式落地。
近日,民政部发布《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慈善组织可以开展投资活动,《办法》已于10月25日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慈善组织开展投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