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新三板挂牌条件
发布时间:2015-3-24 15:56阅读:1031
新三板市场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可以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里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并购重组等。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所需具备的条件包容度很高。为了服务更多中小创新企业,新三板挂牌上市并没有具体要求公司的经营业绩指标性要求,并且允许挂牌的同时进行增资。
新三板挂牌条件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2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公司法》修国有资产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等情绪。
2.存续两年是指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原账面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计算。
新三板挂牌条件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期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商业模式等信息。
2.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相匹配。
3.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新三板挂牌条件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1.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指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2.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4.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新三板挂牌条件四:股权明细,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1.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是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2.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新三板挂牌条件五、主板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1.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2.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