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固定管理费模式再突破
发布时间:2015-3-9 18:03阅读:812
公募固定管理费模式再突破中欧新产品将提业绩报酬
由曹剑飞任基金经理的中欧精选基金正在发行,与众不同的是,其在1%的基本管理费之外,还要按照“新高法则”提取超额收益的15%作为附加管理费。
中国基金报记者 杜志鑫
继实施事业部制改革后,日前,中欧基金[微博]曹剑飞又在公募基金界引发了相关议论,由曹剑飞任基金经理的中欧精选基金正在发行,与众不同的是,其将提取15%的业绩提成。
深圳一家基金公司的产品总监表示,“这是基金业非常大的一件事情,公募也可以和私募一样提取业绩报酬,未来公募基金可以通过这个手段留住人才。”
中欧精选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显示,该基金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附加管理费,其中,基本管理费为1%,低于股票型基金普遍采用的1.5%水平,但是,该基金按照“新高法则”提取超额收益的15%作为附加管理费。
中欧基金相关人士表示,作为创新产品,该基金属于半封闭型基金,每个月开放一次,在提取业绩报酬上,基金净值需要超过评价日净值、开放日净值和1元三者指标中最高的指标后才能提取15%的业绩报酬。
该人士还表示,中欧精选基金在产品申报通道上走的是创新通道,即审批最长时间是6个月,这只产品最大的特点就是费率创新。
事实上,在2014年5月份,嘉实基金也发行了一只可提取业绩报酬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基金,该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基本管理费为1%,附加管理费为10%,托管费为0.25%,其中,10%的业绩报酬提取标准也是按照新高法则提取。
不过,早在2007年,大成基金[微博]就发行了一只提取业绩报酬的创新封闭基金大成优选,大成优选招募说明书规定,“业绩报酬每年提取一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提取前一年业绩报酬,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提取业绩报酬的条件为,每年业绩报酬提取比率为10%,但基金可提取业绩报酬的收益率不得低于6%,且需为“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和“同期可比的全部基金资产净值加权平均净值增长率上浮 5%”二者中的最大值。与此同时,大成基金单独设立专门的业绩风险准备金账户,从已提取的上一月基金管理费中计提10%作为业绩风险准备金,每月划入业绩风险准备金账户,用于弥补结算期基金净值落后业绩比较基准5%时的亏损。
对于此次中欧基金和嘉实基金的创新,上述深圳从事产品设计的人士认为,以前浮动管理费只能在基金专户和子公司的产品上实行,但现在公募产品引入此创新后,未来意味着公募可以通过更加灵活的方式留住人才,甚至可以和私募基金竞争抢人才。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