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进入倒计时 相关行业或迎行政利好
发布时间:2015-2-28 20:01阅读:554
本报记者 毛小北报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徘徊长达7年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再次启动。
早在2007年,国家就已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但由于不动产涉及范围广,土地、房屋、林木等都属于不动产,导致不动产登记一直分散在住建部、林业部、国土资源部等多个部门。在这种“九龙治海”的管理下,极易造成不动产资产管理产权分配不清,引起纠纷诉讼,无形中增加了当事人的交易成本,降低了相关部门的行政效率。
国务院法制办、国土资源部负责人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从北京市通州区尚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一凡处了解到,此次《条例》明确了职责部门,将解决以往都在管却管不好的历史问题。黄一凡表示,“《条例》明确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明确一个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此举将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黄一凡表示,《条例》的正式实施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即便国家规定房产证上名字为权利人,但围绕着房产等不动产的纠纷依旧呈现增加趋势。
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并公示,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不动产交易的安全性,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另一方面提高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物权的公示避免了一些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结束了不动产登记管理混乱的态势。而对于网络热议《条例》的出台是为了配合国家出台房产税,黄一凡表示,就目前来看两者并没有明显的联系。
另外,《条例》的实施还间接起到了反腐的作用。根据相关统计,在《条例》公布后,一些二三线城市高档住宅二手房源猛增,且价格平均比市场价低10%左右。北京嘉禾永信房屋中介总经理张志平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的实施将对二手房市场形成一个短暂的冲击,一些人为了赶在《条例》正式实施前处理自己的房屋,势必会低价出售,这对房屋本就存量过多的二三线城市来说会造成一定冲击。”
这些低价房的出现可能会拉低周边地区的二手房源价格,并且对新房销售也有一定的影响。不过,张志平指出,这部分房源数量不多,无法对整体中国房地产行业造成影响,不会引发地产行业大范围、大规模的降价。
虽然从短期来看,《条例》的出台可能对小范围内的房地产市场造成一些冲击,但从长期来看是非常有利的。但关键的问题就在于《条例》是否能顺利地实施下去。
一位业内人士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中国各个省市现阶段所呈现的不动产登记混乱问题的原因均不相同,且从现阶段来看,《条例》仅有树干并没有枝叶,恐怕很难马上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根据相关媒体的报道,目前国土部牵头制定《实施细则》已在征求国务院36个部门和全国31个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同时,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关政策意见也在抓紧起草,力争在3 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前出台。国土资源部日前举办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三次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具备颁发新证条件的地区,正式启用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力争2015年底全面颁发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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