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一周发出5家企业IPO审核意见
发布时间:2015-2-25 20:51阅读:590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记者从证监会获悉,2015年2月1日至13日,发行监管部共发出5家首发企业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其中2月2日至2月6日无审核意见发出,2月9日至13日发出5家企业的审核意见。
具体看,证监会要求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披露:发行人修订灯盏花素注射液与注射用灯盏花素等主导产品说明书和限定使用的进展情况以及发行人产品结构单一,主要产品注射用灯盏花素的保护期到期以及要求修订主导产品说明书并被限定使用对其生产经营的影响;修改“供不应求”等用词,且补充披露主导产品为高危产品等信息。
要求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披露发行人实际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较改制时应移交土地使用权面积少22867.58平方米的具体情况、影响及后续解决措施。
要求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事项和共用商标、商号问题,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是否存在违背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情形,相关问题是如何有效解决的,并披露相关风险等。
要求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披露发行人收购关联方相关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转性履行的法定程序、土地估价及其依据、土地出让的理由和条件以及支付的出让金额,是否存在多重支付土地价款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至于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证监会要求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与媒体、客户之间商业折扣确定的原则、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等。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