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融资融券怎么操作?
发布时间:2015-2-11 13:18阅读:747
融资融券投资:如何进行融资融券交易
一、什么是融资交易
融资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融(借)入一定数量的资金买入股票的交易行为。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交的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者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进行授信后,投资者可以在授信额度内买入由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公布的融资标的名单内的证券。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融资买入的证券及其他资金证券,整体作为其对证券公司所负债务的担保物。
融资交易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的交易方式。如果证券价格符合投资者预期上涨,融入资金购买证券,而后通过以较高价格卖出证券归还欠款能放大盈利;如果证券价格不符合投资者预期,股价下跌,融入资金购买证券,而后卖出证券归还欠款后亏损将被放大。因此融资交易是一种杠杆交易,能放大投资者的盈利或者亏损,参与融资融券交易要求投资者有较强的证券研究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二、如何进行第一笔融资买入交易
投资者在理解了上述知识后,即可以尝试融资交易。那么第一笔融资买入交易如何进行呢?以下通过一个案例进行说明。 投资者小张信用账户中有现金100万元作为保证金,经分析判断后,选定证券A进行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在不考虑佣金和其他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小张可融资的最大金额为200万元(100万元÷50%=200万元)。证券A的最近成交价为5元/股,小张以自有资金100万和融资200万共300万元以5元/股价格发出买入交易委托,可买入的最大数量为60万股(300万元÷5元/股=60万股)。 上述委托成交后,小张信用账户内保证金已全部占用,不能再进行新的融资或融券交易。当日结算时证券公司垫付200万元以完成交收,所得股票A共60万股划入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并在小张信用证券账户中做明细记载。
至此小张与证券公司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若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为5元/股,则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为150%(资产300万元÷负债200万元=150%)。
(1)买入证券A出现连续上涨 如果第二天证券A价格上涨,收盘价到5.4元/股,资产为324万元(60万股×5.4元/股=324万元),融资负债仍为20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为164%(投资者账户浮盈24万元)。 如果第三天证券A价格继续上涨,收盘价到5.8元/股,资产为348万元(60万股×5.8元/股=348万元),融资负债仍为200万元,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为174%(投资者账户浮盈48万)。
(2)买入证券A出现连续下跌 如果第二天证券A价格下跌,收盘价到4.5元/股,资产为270万元(60万股×4.5元/股=270万元),融资负债仍为20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为135%(投资者账户浮盈-30万元)。 如果第三天证券A价格继续下跌,收盘价到4.1元/股,资产为246万元(60万股×4.1元/股=246万元),融资负债仍为200万元,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为123%(投资者浮盈-54万元),低于130%,此时小张应该采取卖券还款、增加保证金等方式来提高维持担保比例,否则证券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可以根据合同进行强制平仓,了结全部或部分债权债务关系。
(3)偿还融资债务 在第二种情况下,假定小张第四天准备采取卖券还款方式全部偿还债务200万元,如果此时证券A价格为4.0元/股,小张需以该价格委托卖出(或卖券还款)50万股证券A,上述委托成交后,当日结算时证券公司收回融资债务200万元,该笔融资买入即已结清。此时小张信用证券账户尚余10万股证券A,市值为40万元。 以上案例提醒投资者,在融资买入时应注意:融资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性,证券价格的合理波动就能放大投资者的盈利和亏损,投资者需要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承受能力。
融资融券投资:如何进行融券卖出交易
一、什么是融券交易
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融入一定数量的证券并卖出的交易行为。投资者融入的证券不进入其信用证券账户,而是在融券卖出成交当日结算时由证券公司代为支付,卖出证券所得资金除买券还券外不得作其他用途。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融券卖出资金及其他资金证券,整体作为其对证券公司所负债务的担保物。 融券交易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盈利方式和规避风险的途径。投资者如果预期证券价格即将下跌,可以借入证券卖出,而后通过以更低价格买入还券获利;或是通过融券卖出来对冲已持有证券的价格波动,以套期保值。 然而投资者应清醒认识到,融券交易作为卖空交易,相对买入交易蕴含着更大风险。如融券交易仅出于投机目的,当卖出的证券价格可能持续上涨,投资者将产生无限损失。同时融券交易具有杠杆特性,将进一步放大风险。
二、融券交易特点
1、融券标的证券
可供融券卖出的证券品种,称为融券标的证券。沪深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的股东人数、流通市值、换手率、波动幅度等条件确定融券标的证券名单,证券公司可在交易所公布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内进一步选择,并随交易所名单变动而相应调整。融券标的证券品种可以是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及其他证券,投资者仅可在此范围内融券卖出。
2、融券委托价格
投资者在进行融券交易前,应了解融券交易委托价格规则: (1)融券卖出交易只能采用限价委托,不能采用市价委托; (2)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如该证券当天未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若投资者在进行融券卖出委托时,申报价格低于上述价格,该笔委托无效。
3、融券保证金比例
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沪深交易所规定,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4、融券债务偿还
投资者可通过直接还券、买券还券两种方式偿还融券负债。直接还券是指,投资者使用信用证券账户中与其负债证券相同的证券申报还券,结算时该证券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买券还券是指,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选择“买券还券”的交易类型进行证券买入,结算时该证券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投资者买券还券时应注意三个要点
(1)买券还券先使用融券卖出冻结资金,如融券卖出资金不足,则使用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自有资金; (2)买券还券委托的数量必须为100股的整数倍; (3)投资者买券还券超过融券负债数量的部分称为余券,存放在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投资者可申请将余券从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划转至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
三、如何进行第一笔融券卖出交易
投资者在理解了上述知识后,即可以尝试融券交易。那么第一笔融券卖出交易如何进行呢?以下通过一个案例进行说明。 投资者小张信用账户中有现金50万元作为保证金,经分析判断后,选定证券A进行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在不考虑佣金和其他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小张可融券卖出的最大金额为100万元(50万元÷50%=100万元)。证券A的最近成交价为10元/股,小张以此价格发出融券交易委托,可融券卖出的最大数量为10万股(100万元÷10元/股=10万股)。 上述委托成交后,小张信用账户内保证金已全部占用,不能再进行新的融资或融券交易。当日结算时证券公司垫付10万股证券A以完成交收,所得资金100万元划入小张信用资金账户,该笔资金被冻结,除买券还券外不得他用。 至此小张与证券公司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其融券负债将以数量记载,负债金额以每日收盘价逐日计算。若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为10元/股,维持担保比例为150%(资产150万元÷负债100万元=150%)。
如第二天证券A价格上涨,收盘价11元/股,资产仍为150万元,负债则为110万元(10万股×11元/股=11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约为136%,已接近追加担保物的维持担保比例130%。 如果第三天证券A价格继续上涨,收盘价到12元/股,资产仍为150万元,负债则为120万元(10万股×12元/股=12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约为125%,低于130%,此时小张应该采取增加保证金、融券债务偿还等方式来提高维持担保比例,否则证券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可以根据合同进行强制平仓,了结债权债务关系。 以上案例提醒投资者,在融券卖出时应注意: (1)融券卖出负债以市值计算,将随卖出证券价格而波动; (2)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性,证券价格的合理波动即可能引致较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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