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震荡,就选“稳健增长”! 2015年收益率31.96%, 1.22前可预约申购!
发布时间:2016-1-6 12:16阅读:589
发布时间:2014-9-28 19:27 预期收益: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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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期 | 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满后的前5个工作日为第一个开放期,之后至本集合计划终止前,每满3个公历月(其中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所在当月为第一个公历月)后次月的前5个工作日为后续开放期。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在开放日投资者可以办理参与、退出。集合计划按规定限制或暂停参与、退出的情况除外。 | ||||||||||||||||||
投资目标 | 通过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和精选的投资组合,追求集合计划资产净值持续稳健增长,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增值服务。 | ||||||||||||||||||
投资理念 | 企业的内在价值是决定企业股票价格的走势的核心因素,通过深入研究公司的基本面,寻找价值低估的股票进行精选投资。 |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国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
资产组合比例 | 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权证):0-9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3%。 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0-100%。 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0-100%,开放期间应保持现金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10%。 | ||||||||||||||||||
投资策略 | 1、股票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自下而上方法精选能保持中长期持续增长或阶段性高速成长、且股票估值水平偏低的股票进行投资。 2、基金投资策略 在基金的选择方面,依据中银国际证券基金评价分析系统基金分类和基金公司的综合评价的结果,定期甄选基金进入基金备选池。 3、新股申购策略 新股投资主要受到上市公司质量、股票市场趋势、发行价格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管理人将充分研究发行新股公司的基本面,结合市场估值水平和股市投资环境,有效识别并防范风险,积极参与新股的配售与申购,以获取较好收益。 4、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策略 将着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础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款进行分析与研究,筛选出经营稳健,公司负债水平适中,有稳定盈利能力和成长前景的上市公司投资,积极参与发行条款优惠、债券价值较高、公司基本面优良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一级市场申购。 5、债券投资策略 综合评估不同行业的公司债或短期融资券在不同经济周期收益率及违约率变化情况,决定不同行业公司债或短期融资券的投资比例。 在个券选择上,将综合运用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流动性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 6、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策略 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形态预测、信用利差和信用风险管理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货币市场工具日常管理。 7、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集合计划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集合计划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和锁定收益。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以各类证券为主要的投资对象,风险高于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属于中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适合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 ||||||||||||||||||
业绩报酬 | 在集合计划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日和集合计划终止日,若委托人参与期间折算的年收益不高于10%,则不计提业绩报酬;若委托人参与期间折算的年收益率高于10%,提取年收益高于10%的超额部分的20%作为业绩报酬,具体业绩报酬说明详见计划说明书。 | ||||||||||||||||||
收益分配 | 在集合计划符合分红条件的前提下,集合计划收益每年最少分配2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为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比例以分红当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 ||||||||||||||||||
风险揭示 |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绩不构成本集合计划未来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在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下,仍可能出现亏损。投资者进行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说明书和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 |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