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晚间,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山生物)公告称,收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转来的《民事起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 根据《民事起诉状》,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要求: 判令被告一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3929999.99元,支付至2020年8月28日止的利息355803.17元;并支付自2020年8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以借款本金53929999.99元以及利息355803.1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135%分别计算的逾期罚息及复利;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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