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交所遵循少停短停原则,停牌、复牌都要发布对应公告,停牌期间持续披露进展。
(1)核心结论
申请停牌,需要提前披露停牌公告,写明停牌事由、预计复牌时间;停牌期间定期披露进展;触发条件消除后,披露复牌公告,申请复牌。盘中临时停牌由交易所直接公告,上市公司一般不用单独提交停牌申请。
(2)业务规则
申请长期停牌,T-1 日提交停牌申请 + 停牌公告;重组停牌最长 10 个交易日,公告要披露标的、交易对方、框架协议等信息,特殊情形可暂缓披露标的名称。停牌期间,至少定期披露进展公告;逾期无法完成事项,要披露终止筹划公告并申请复牌。复牌在 T-1 日提交复牌申请并披露复牌公告,重大重组复牌前还要披露前十大股东信息。盘中临时停牌(新股无涨跌幅临停)由交易所发布公告,不需要上市公司事前申请。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存在退市风险等强制停牌,上市公司要同步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停牌期间持续风险提示。
(3)适用场景
北交所上市公司,包括重组、转板、无法按期披露财报、股价异常核查等停牌;盘中交易临时停牌单独适用交易规则。
(4)关键区分
主动申请停牌:上市公司发起,事前披露停牌公告,期间持续进展披露;盘中临时停牌:交易所根据价格波动触发,交易所发布公告,属于交易层面停牌,不属于上市公司事项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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