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数量上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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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数量上限是多少

叩富问财 浏览:100 人 分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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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认证| 从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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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注册制下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定增),**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
(1)核心结论
单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认购对象上限为 35 名;多家产品由同一家基金、券商、QFII/RQFII 管理,多只产品合并计为**1 个发行对象**。
(2)业务规则
统计口径以最终获配主体为准;信托公司参与认购,仅限自有资金。董事会阶段可提前锁定部分发行对象,其余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投资者。认购股份设置锁定期,不同类型对象锁定期存在差异。
(3)适用场景
沪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注册制非公开发行统一适用;北交所定向发行人数规则单独规定。
(4)关键区分
旧核准制上限是 10 名;注册制新规提升至 35 名;**发送认购邀请的意向投资者数量不受 35 人限制,仅最终获配对象不能超过 35 名**。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2026-10-2 21:4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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