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已经完成转股的股份,直接计入持股数量;转股期内尚未转股、持有人手里的可转债有权转换部分,也要合并测算,取两个比例中较高值作为权益比例口径**。
1. 核心规则
已转股的股份直接算作拥有权益的普通股。对于持有人持有的还没转股、处在转股期内的可转债,计算 5% 权益变动时,要同时计算两组比例:一是仅普通股占当前总股本比例;二是(普通股 + 可转债可转对应股份)÷(当前总股本 + 该可转债可转对应股份),以两者较高数值作为判定标准。可转债过转股期、无法行权的,则不再合并计算。
2. 业务限制
如果是其他投资者转股,造成某股东持股被动稀释,被动跨越 5% 刻度,该股东不用履行举牌停止增持与披露义务,由上市公司公告股本变动。只有投资者自身增持股份 / 可转债主动触及 5%,才触发权益变动披露义务。
3. 功能特点
将可转证券纳入权益测算,防止通过可转债工具规避举牌 5% 的信息披露监管。
4. 区分要点
已转股可转债:直接按普通股计入持股;
未转股、转股期内可转债:合并模拟测算,用来判断是否触及 5% 权益变动;
已到期不可转股可转债:不再合并计入权益计算。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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