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减持窗口期主要分为财报窗口期、重大信息敏感期、法定锁定期、违法违规静默期,大股东、董监高在禁止窗口期内不得卖出股份**。
(1)核心结论:财报窗口期约束董监高、大股东,年报半年报披露前 15 日,季报、业绩预告 / 快报披露前 5 日禁止减持;重大内幕事项从发生到披露全程不得减持。
(2)财报窗口期口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个自然日;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个自然日。
(3)重大事项窗口期: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自酝酿、发生之日起,直至信息依法对外披露,该期间禁止减持。
(4)锁定期窗口期:IPO 上市 1 年内、定增限售期、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董监高在职期间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 25%。
(5)违规静默窗口期:公司或本人涉嫌证券违法被立案调查,或收到行政处罚、刑事判决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被交易所公开谴责 3 个月内不得减持。
(6)边界口径:窗口期限制适用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司法划转一般不受财报窗口期约束,但仍需要遵守锁定期与违法静默期规则。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21小时前 天津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从业认证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