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交所大宗交易买卖双方填报的约定号不一致,这笔委托**不能成交**相关要点,下面展开拆解
(1)核心结论
北交所互报成交确认式大宗交易,成交约定号是系统配对的核心校验字段,买卖双方约定号不一致,即便证券代码、价格、数量、对手账户全部匹配,系统也无法配对,申报不会成交。
(2)系统配对全部校验条件
系统在 15:00-15:30 集中确认成交,需要同时满足:证券代码一致、价格一致、数量匹配、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证券账户与交易单元无误、**成交约定号完全相同**,全部条件同时满足方可成交。
(3)申报状态说明
双方委托可以成功申报进入系统,不会直接驳回;但到成交确认时段,因约定号不匹配,配对失败,委托维持未成交状态。
(4)委托后续处理
未成交的大宗成交确认申报,当日收盘后自动失效;投资者可在申报时段内,撤单修改约定号,重新提交,保证双方约定号完全一致。
(5)口径区分
约定号由交易双方自行提前协商设定,属于配对识别码;北交所大宗成交确认委托和普通竞价委托逻辑完全不同,依赖约定号 + 对手账户双重锁定对手方。定价申报模式大宗交易不适用该约定号强制匹配规则。
(6)实操提示
提交申报前,买卖双方核对约定号数字;一旦填错,在 15:30 成交确认截止前及时撤单重报;超过申报时段无法修改,只能等到下一交易日重新申报。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21 12:41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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