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核心结论: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先满足参会门槛,再区分普通决议、特别决议两套表决比例。
规则拆解
1. 开会法定门槛
首次召集:需要代表**50% 以上基金总份额**的持有人参与表决,大会方可召开。
首次参会份额不足,可在原会议时间 3–6 个月内重新召集;二次召集门槛降为**代表 1/3 以上总份额**即可开会。
2. 表决通过比例
普通议案(如提高管理人托管报酬等):经**参会所持表决权 1/2 以上**同意即可通过。
特别重大议案(转换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 / 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基金合并):需要**参会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同意。
3. 基础表决规则
- 按权益登记日登记份额确认投票资格,登记日后申赎不影响本次表决。
- 支持现场、通讯、线上投票,可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
- 重复提交表决票,以最晚有效提交意见为准;意见模糊多选视为弃权,弃权计入参会基数,不计赞成。
- 决议表决通过当日生效,召集人 5 日内报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边界区分
参会比例是占**基金全部总份额**;表决通过率是占**参与投票的份额**,二者统计基数不一样。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20 15:5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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