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核心结论:司法拍卖竞买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法定比例就必须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不因为是司法拍卖而豁免**。
规则拆解
披露阈值,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到 5%,或者达到 5% 之后每增减 5%,需要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达到 5% 后每增减 1%,次一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提示公告。
文书类型,仅触及 5%、未取得控制权,提交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需要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口径,以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作为触发时点,不是股份过户完成日,收到裁定起 3 日内完成披露。
出让方义务,原股东(被拍卖方)若属于 5% 以上大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减持导致持股比例变动,同样需要履行权益变动披露。
边界区分,不足 5%,一般不用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但属于董监高、大股东相关主体,仍要遵守减持相关信披规则。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20 14:39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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