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境外投资的合法渠道均需符合境内金融监管规定,近期监管政策层面主要围绕支持个人合规配置海外资产、优化投资渠道的便利性调整:
1. **QDII产品体系**: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是个人通过境内机构投资海外市场的核心合规渠道。政策上近年优化了QDII基金的审批与额度管理,允许基金公司拓展海外权益、商品等品种的QDII产品;个人可通过基金公司发行的QDII基金,或盈米启明星(盈米基金叩富团队)平台上的投顾组合(如海外权益优选组合R3、中西合璧组合R4)参与,这类组合由投研人员管理,分散配置多只海外基金;
2. **港股通(沪/深港通)**:个人通过境内券商开通港股通权限后,可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该渠道不占用QDII额度,政策上持续优化了港股通的标的范围与交易便利性;
3. **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仅限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可通过境内合作银行购买香港地区持牌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以固收类为主,权益类产品选择有限),个人年度投资额度为50万港币;
4. **南向通跨境ETF**:个人通过港股通渠道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ETF,2025年以来监管允许南向通ETF扩展至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市场的核心指数ETF,不占用QDII额度且几乎无申购限额。
需注意:境外互联网券商(如老虎证券、富途牛牛等)不属于内地监管认可的个人境外投资合规渠道,此类渠道未纳入境内监管,存在合规性风险;所有跨境投资均需承担汇率波动风险、海外市场流动性风险,具体规则以监管部门公告及境内平台公示为准。
QDII基金受外汇额度限制,申购限额可能随时调整,具体以基金公司公告为准。基金投资不保本、不保收益,存在净值波动风险,极端情况下可能亏损本金。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请您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投资决策。投顾服务费按日计提、按月收取,与盈亏不挂钩。具体产品规则以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为准。
发布于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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