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回售申报期设置有什么常规要求
(1)核心结论
可转债回售申报期由募集说明书约定,触发回售条件后,**条件触发日距离申报期首日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深圳证券交...;申报期为若干个连续交易日,仅在申报期内投资者可提交回售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回售权利,回售权不递延至下一次。
(2)业务实操细节
申报期为连续交易日,沪深市场实务大多设置 5‑10 个交易日;回售申报期内,当日申报可当日撤单,申报一经交易所确认不可撤销中国证券报。上市公司触发回售,次一交易日披露回售公告,申报期内每个交易日持续发布回售提示公告,公告写明申报起止时间、回售价格、资金兑付安排深圳证券交...。有条件回售,每个计息年度条件首次触发设置一次申报期;变更募集资金的附加回售,股东大会通过后 20 个交易日内开启回售申报期深圳证券交...。申报期结束后,公司需在规定时限内向中登划付回售兑付资金。
(3)区分三件事
有条件回售申报期:股价持续低于转股价触发,仅限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附加回售申报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触发,任意存续阶段可发生;
强赎赎回期:属于发行人主动赎回,业务逻辑、时间规则和回售申报期不一样。
(4)需要留意的隐性要点
回售申报期内可转债依旧正常交易、转股;申报回售的仓位不可再转股、卖出;回售属于持有人权利,公司不能强制投资者回售。
(5)实操提示
回售权利仅本次申报期有效,投资者务必留意公告的申报起止时间,避免错过申报窗口;申报前关注资金兑付时间安排。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17 21:42 天津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