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股票实施配股,股权登记日之后卖出还有配股权利吗,下面展开拆解
(1)核心结论
**股权登记日收盘持有股票,就登记获得配股权;登记日之后(除权日起)把股票卖出,配股权依旧保留,缴款期内仍然可以申报参与配股;登记日收盘前卖出,就丧失全部配股权**东方财富证...。
(2)业务实操细节
权利登记:配股权以股权登记日收盘中国结算股东名册为准,登记完成后,配股权独立于正股持仓,后续卖出股票不回收配股权。
缴款操作:虽然已经卖出正股,缴款期内依旧可以使用配股代码申报缴款认购;沪市用卖出、深市用买入菜单提交配股委托。
风险后果:拥有配股权但缴款期不申报缴款,视为主动放弃配股;配股完成后股价做除权下调,投资者会直接产生除权损失。
账户状态:信用账户登记日收盘持仓,登记配股权;登记日后把正股担保品卖出,账户依旧保留配股权,缴款需要账户自有可用资金。
(3)区分三件事,不要混淆
股权登记日收盘前卖出:没有配股权,不存在配股缴款资格。
股权登记日后卖出正股:股票已经卖掉,但配股权还在账户,可正常缴款配股。
除权日新买入股票:新买入的股份不享有本次配股权利。
(4)需要警惕的隐性风险
不要误以为股票卖掉就不能配股;也不要有配股权就放任不管,忘记缴款会承受除权亏损;缴款有固定时间窗口,逾期无法补缴。
(5)实操提示
登记日后卖出股票,若打算参与配股,务必在缴款期完成配股申报并备足资金;不打算配股,尽量在股权登记日收盘前卖出规避除权损失。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小时前 天津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电话咨询
17376481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