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7月6日起施行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北交所股票大宗交易成交价格上下限的确定规则如下: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
对于日常交易中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涨跌幅比例为30%),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范围内协商确定。
价格上限:前收盘价 × 130%
价格下限:前收盘价 × 70%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
对于新股上市首日、退市整理期首日等不设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采用双重约束机制:
价格上限:取以下两者的孰低值
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 × 130%
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
价格下限:取以下两者的孰高值
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 × 70%
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
其中,实时成交均价 = 当日竞价已成交金额 ÷ 已成交股数,该数值随盘中成交动态变化,因此大宗交易的可申报价格区间也会实时变动。
注意:2026年7月6日新规实施前,无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参考的是"前收盘价";新规实施后改为参考"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目的是防范新股上市首日及退市整理期首日大宗交易价格大幅偏离当日成交价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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