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停牌期间不能提交转股委托
转股属于非交易类申报,沪深两市规则统一:盘中临时停牌期间,转股业务通道关闭,此时提交的转股委托会被交易系统直接驳回,且不会留存到复牌后自动生效,必须复牌后重新操作。
2. 复牌后必须在规定的交易时段内提交
转股申报有严格的时段限制,复牌后需确保在以下时段内操作:
沪市可转债(代码11开头):转股申报受理时间为交易日 9:30-11:30、13:00-15:00,最晚截止 15:00。
深市可转债(代码12开头):转股申报受理时间为交易日 9:30-11:30、13:00-14:57,最晚截止 14:57(14:57-15:00 尾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受理转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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